中法黄埔条约

Makna

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。1844年10月在广州黄埔的法舰上签订。共三十六款。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、五口通商、领事裁判权、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,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,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。

Aksara yang Terkandung

中法黄埔条约 - | Kamus Kata | 字迹 | 字迹 - 汉字学习平台